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反聘退休教師的工資個人所得稅應怎么交,高管的津貼、補貼和每月年薪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個人所得稅繳納問題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guī)定,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和職工的退休工資免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文規(guī)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fā)了《關(guān)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文對“退休人員再任職”, 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又做了明確規(guī)定,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即:一是、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xié)議),存在長期或連續(xù)的雇用與被雇用關(guān)系;二是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是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否則,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么,國家稅務總局為什么要對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做明確界定呢?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是分類制征收方式,區(qū)分各種不同的收入、類別而適用不同的納稅方法,其中,“工資、薪金所得”按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而“勞務報酬所得”則按比例稅率20%計算征收,對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實行加成征收,實際上相當于適用三級累進稅率。并且其扣除標準也不一致。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扣除費用標準為2000元;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因此,同樣數(shù)額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與按勞務報酬所得征稅,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是不同的。
假設:張教授退休后再任職取得收入5000元,符合“退休人員再任職”的規(guī)定,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2000)×15%-125=325(元)
如果張教授重新工作不符合“退休再任職”的規(guī)定,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1-20%)]×20%=800(元)
年薪個稅問題:
具體交納方法如下:
1.平常發(fā)放的基薪,應該月份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費用扣除標準為2000元.另外個人按照月份繳納的"五險一金"在省級政府規(guī)定標準內(nèi)的也可以扣除.
2.年末一次發(fā)放的剩余年薪獎金按照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規(guī)定辦法計算.
具體規(guī)定:該辦法沒年只能使用一次.
稅率的確定:根據(jù)該公式確定稅率:(年終一次性獎金-2000費用扣除標準尚未扣完的部分)/12
稅額=年終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具體舉例如下:
假設A經(jīng)理年薪為50000元,其中基本月薪為1800元,剩余部分在年終考核后一次性發(fā)放,假設考核后發(fā)放25000元.
答:1.由于基本月薪為1800元沒有超過法定的扣除標準2000元,因此,無需繳納.
2.稅率的確定,{25000-(2000-1800)}/12 ,查稅率表,得稅率為15%.
稅額=25000*15%-125=3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