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出口退稅匯總表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出現差異,如何在附表二中單獨反映?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第一個分錄根據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繳稅費-增值稅(進項轉出)
第二個分錄根據當前免抵稅額借:應繳稅費-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出口退稅
第三個分錄根據當期應退稅額作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出口退稅)
第一步:剔稅。即當期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也可理解為進項稅額的轉出。
剔稅=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牌價×(征稅率一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即當期應納的稅額。
抵稅=內銷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剔稅)-上期留抵稅額
第三步:尺度。即當期可退的免抵退稅最高標準。
尺度=離岸價×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應退稅)。即第二步與第三步比較,較小者為應退稅額。
第五步:倒擠。即計算免抵稅或留抵下期稅額。
下面舉例具體說明:
例如1、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2005年4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外購貨物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為34萬元,貨已入庫。上期期末留抵稅額3萬元。當月內銷貨物銷售額100萬元,銷項稅額17萬元。本月出口貨物銷售折合人民幣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本期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免抵稅額或留抵下期稅額。
解:第一步:剔稅。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抵扣稅額=200×(17%-13%)=8(萬元)
第二步:抵稅。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貨物銷項-(外購準予抵扣進項-剔稅)-上期留抵稅額
=17-(34-8)-3=-12(萬元)
第三步:尺度。
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出口離岸價×退稅率
=200×13%=26(萬元)
第四步:比較計算應退稅額。
26>12所以應退稅=12萬元
第五步:倒擠計算免抵稅額。
26-12=14(萬元)
所以當期免抵稅額為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