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是外商獨資企業,生產外銷汽車零配件。
現發生了品質不良問題,客戶要求索賠扣款。導致外銷應收款不能全部收回的情況。
請問由此衍生的外匯不能收回和核銷帶來的增值稅影響(如進項稅是否需要轉出)?
此部分的扣款是否能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你公司的質量賠款,其實質是屬于銷售折讓,可以憑對方提供的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等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問題鑒定書面文件、雙方就賠償事項達成的書面協議以及付匯憑證等,按規定沖減銷售收入,重新計算出口退稅額,不能作為費用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