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
您好。我公司2006年在境外與外方聯營成立一家生產企業。中方占51%,外方占49%。至今成立4年,效益不好,連年發生虧損�,F在我公司有三種方式處理:1.經董事會決策,報歇業,人員全部撤離;2.直接進入清算,派人到境外辦理廢業手續;3.低價(投資300萬,以10萬元轉讓),
請教老師:1.歇業狀態是否需向中國境內企業的稅務局報告?可否按照投資額上報資產損失?2.如果境外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賬面長期投資的歷史成本確認投資損失?需要提供境外被投資企業的哪些材料?向稅務局報財產損失是依據哪個文件?是向我公司的主管地稅局報還是向涉外分局報財產損失?
3.如果采用低價轉讓,低于原歷史成本的290萬元損失,是否需報稅務局批準呢
謝謝您。(這些年由于被投資企業在境外按照俄羅斯的會計要求由境外代理記賬,因此我公司沒有按照按照每年的虧損額來確認投資損失賬面反映的是歷史投入成本)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不需要向中國境內企業的稅務局報告。不能按照投資額上報資產損失。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57號
六、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ㄒ唬┍煌顿Y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ǘ┍煌顿Y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
�。ㄎ澹﹪鴦赵贺斦�、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稅發[2009]8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十七條 企業符合條件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應依據下列相關證據認定損失: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損失的書面聲明;
(二)有關被投資方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工商部門注銷、吊銷文件;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決定文件;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有關資產的成本和價值回收情況說明;
�。ㄋ模┍煌顿Y方清算剩余資產分配情況的證明。
第三十八條 企業的股權(權益)投資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資產損失時,應扣除責任人和保險賠款、變價收入或可收回金額后,再確認發生的資產損失。
可收回金額一律暫定為賬面余額的5%.
第四十二條 下列股權和債權不得確認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損失:
�。ㄒ唬﹤鶆杖嘶蛘邠H擞薪洕鷥斶能力,不論何種原因,未按期償還的企業債權;
�。ǘ┻`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各種形式、借口逃廢或者懸空的企業債權;
�。ㄈ┬姓深A逃廢或者懸空的企業債權;
�。ㄋ模┢髽I未向債務人和擔保人追償的債權;
(五)企業發生非經營活動的債權;
�。﹪乙幎ǹ梢詮氖沦J款業務以外的企業因資金直接拆借而發生的損失;
(七)其他不應當核銷的企業債權和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