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1.進口生產用藍寶石襯底是否應征消費稅?生產的產品不交消費稅.
2。如進口藍寶石襯底,又作為產品銷售是否應征消費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進口時繳納消費稅,生產的也要繳納,只不過進口時繳納的可以按生產領用的數量抵扣銷售時繳納的消費稅。
2、進口的如果不加工,直接銷售,不用繳納消費稅;如果加工的話,同上面1.
根據《關于用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94號)規定,對于用外購的已稅煙絲、已稅酒及酒精等8種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注:財稅[2001]84號規定,從2001年5月1日起,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用于連續生產酒類產品停止抵扣已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已納消費稅稅款,應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1)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 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消費品買價=期初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買價+當期購進的應稅消費品的買價-期末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買價
(2)當期準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初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收回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末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