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有海關辦理的進料加工手冊,原材料進口不繳納進口增值稅和關稅,公司產品是國內結轉業務(進料深加工),銷售收入賬務處理和國內銷售一樣,按17%提銷項稅,沒有進項稅抵扣,問怎樣繳納增值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2號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征收率)×征收率
對上述應計提銷項稅額的出口貨物,生產企業如已按規定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并已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從成本科目轉入進項稅額科目;外貿企業如已按規定計算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并已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將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及轉入應收出口退稅的金額轉入進項稅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