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設計公司,為了開展業務,與一些沒有設計資質的合作方搞業務合作,由合作方拉業務并作部份設計,我司開設計發票給客戶,我司給合作方一定的業務提成,合作方不能提供發票給我司,請問1.可到稅局以個人(單位)名義開勞務費嗎?2.此合作合同如何擬定才好?3.還可以到稅局開具什么內容的發票作成本或費用?(我希望此問題不要在網上公開)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收取勞務費的個人可以去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勞務發票。
2、本網站只負責涉稅咨詢,有關合作合同的擬定,不在網上作答,請諒解。
3、如果需要籌劃請與當地俱樂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