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16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一直按16元/噸計提礦山維簡費、按4元/噸計提安全生產費,由于我公司礦山屬于露天開采,上述開支非常少,現在賬面“專項儲備”科目金額很大,而計提上述費用直接進入成本,減少當年利潤,我公司擬改制上市,上述計提未開支費用不能直接反映在當年利潤中,對資產收益影響很大,現在不想計提“維簡費、安全費”,而按企業實際開支直接進入當年損益。問:礦山企業按產量計提“維簡費、安全費”對礦山企業來說是選擇性要求還是強制性要求,我公司要變更該項會計政策是否需要財政部專項批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屬于會計政策,如果企業認為不需要提取,可以不再提取。
企業選用會計政策,主要涉及下列具體內容:
①綜合性會計政策:合并政策(包括企業合并和合并會計報表)、外幣業務(包括外幣業務處理及外幣報表的折算)、估價政策、租賃、稅收。利息、長期工程合同、結帳后事項;
②資產項目:應收款項、存貨計價、投資、固定資產計價及折舊、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遞延資產的處理;
③負債項目:應付項目、或有事項和承諾事項、退休金;
④損益項目:收入確認、修理和更新支出、財產處理損益、非常損益;
⑤其他。我們認為,研究與開發、衍生金融工具、費用分配方法、成本計算方法等也是構成企業會計政策的重要方面。
當然,以上所列示的并非全部,也并非適用于任何企業。企業很可能僅有幾項會計政策與以上項目有關,但如果相關的會計政策并非重大,也可以不予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