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最近稅局人員到我公司查帳,我公司土地使用稅按用地紅線面積計算繳納,稅局人員說可以按規劃紅線圖計算少繳一些.
請問是不是用地紅線與圍墻線之間的土地面積可以不繳土地使用稅?煩麻找一下文件規定,可以嗎?非常感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稅地字015號
六、關于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
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土地使用稅屬于地方稅,如果地方稅務機關有文件規定,從地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