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我是甘肅省蘭州市納稅人俱樂部的學員,11月23日在蘭州舉辦的2010年匯算清繳戰略與管控講課中,老師講到:會計折舊小于稅法折舊可以調減應納稅所得額依據政策為:國稅函【2008】1081號文件,我查看了上述文件是2008年匯繳補充通知----即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表》填報說明5.第5列: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計算本納稅年度的折舊、攤銷額。
6.第6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稅前扣除的折舊、攤銷額。
7.第7列:金額=第5-6列。如本列為正數,進行納稅調增;如本列為負數,進行納稅調減。那這個文件2010年還執行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現在還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