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我公司是汽車銷售4S店,廠家對我們的廣告支持會在促銷返利發放、即:我們投放媒體的廣告費,廣告公司將發票開具給我們入賬,但廠家在年末會依據我們全年實際投放廣告的數據、部分廣告補貼會以返利給我們,但是廣告補貼和促銷返利以折扣的形式在購車發票中開具給我們,為了各項費用真實列賬、我們將其中屬于廣告補貼部分的折扣直接沖減廣告費,但不知道這樣做賬是否能夠抵扣進項稅。(之前我們將購車折扣含返利的發票全部沖減成本可以抵進項)
另、接送員工的通勤車開具的運費發票是否可以進福利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返利既然以折扣的形式在購車發票中注明了,按以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
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
2、接送員工的通勤車開具的運費發票可以進福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