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出口汽車燈具到日本,日本在扣除其中不良品的款項后將剩余的貨款匯到我司賬戶,由于我司有部分其他收款,所以在做外匯管理局收款核銷時是以全額收到貨款核銷申請退稅的,現在的問題是,應收賬款未能全額沖銷,賬面上掛了近300萬元人民幣的不良品扣款無法沖賬,而在外匯管理局及國稅又是申報全額收匯,請問,應收賬款的300萬要如何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開具紅字發票,沖減銷售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返還收入,商業企業不出具發票,應由供貨方出具紅字專用發票,收取方憑此紅字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同時沖抵當期已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