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問(續昨天的問題)
是這樣的:當時煤礦整合,我們單位共付對方5000萬元。
其中1、接收的實物資產(按評估入帳)800萬元;
2、煤炭資源價款3000萬元
3、實際沒有收回的資產(在井下的設備等資產),當時按協議補償對方的這部分 資產折讓款1200萬元
會計分錄:借:接收實物800;借:無形資產(資源權價款3000)借:長期待攤費用1200 貸:對方往來5000
我指的就是這部分資產折讓補償款1200萬元以后如何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補償款1200萬元屬于實際不可收回的資產,可以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