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之前在114045中有向您請教產品不良賠償能否以專票結算問題?
您給出的答復是:對于你公司支付的索賠款部分,由于你公司與客戶之間沒有真實的商品交換,客戶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你公司更不能申請進項稅抵扣。
我非常同意和贊成您的回答,那我想得知如果不能開具和索要專票,是否要以普通發票結算?如果可以普通發票結算,是否可在所得稅前列支?有何依據,請賜教。如果不可以,應以何票據結算?
對方現提出以收據作為結算票據,我司很難接受,且所得稅前不可列支,企業的損失較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由于涉及到增值稅進項稅,質量發生問題應按發生銷售折讓的方法處理,對你公司無任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