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我單位收到海關退還關稅 會計上改如何做賬!謝謝。享受財關稅【2009】55號文件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3、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