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假如我公司發生銷售退回,包括部分退回后返修再出口、全部退回返修后再出口,其中有退稅和未退稅的。海關需要企業提供什么資料或者處理的流程是什么樣的?
2、假如我公司發生采購退回,包括部分退回后返修再進口、全部退回返修后再進口,海關需要企業提供什么資料或者處理的流程是什么樣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和加強防偽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 署監[1996]32號
六、出口企業將貨物報關實際離境出口后,因故發生退運情況,凡海關已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的,出口企業須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方能辦理退運手續。
2、如果貨物退貨后,還要進來質量合格的同一貨物,那么你退貨的時候報關按退貨報,再進口的時候就不用再繳納進口增值稅和進口關稅了。但是退貨出去的時候,報關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比如檢驗檢疫機構出示的證明等等,還有你和供應商之間的退貨換貨協議等等,你可以咨詢一下報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