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要處理兩輛使用過的小轎車,其中一臺為到期固定資產,只剩殘值,另一臺尚未到期,有余值4萬多,請問我公司如何做帳務處理?兩臺車的帳務處理有區別嗎?要繳納哪些稅種?
專家解答如下:專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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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熊注3:此前為“汽車” 】、摩托車、游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 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貨和舊機動車的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