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你好!
公司自產的小汽車,用于本公司實驗(腐蝕性試驗、碰撞試驗、里程試驗等)后報廢。報廢后已經不能當作汽車使用,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請問,這樣的小汽車是否要在移送實驗時繳納消費稅還是報廢時納稅? 或者,報廢之后就視同沒有生產過小汽車,無需繳納消費稅?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