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2010年的管理費用、制造費用在2011年3月記賬,匯繳前是否可以扣除此費用,在填寫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時是否直接在附表二主營業務成本中扣減制造費用,在附表三管理費用直接扣減嗎?在2011年補提的地方教育費附加在2010年匯繳主表中直接扣減營業稅金及附加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2010年的管理費用、制造費用是何原因在2011年3月記賬,相關票據開具時間?
2、教育費附加是按實際發生數扣除,而不是按提取數扣除,因此,在2010年匯繳主表中,提取數填入主表第三行,實際繳納數與提取數間的差額作為納稅調整項目。
續問?
1、公司2011年分設為另一家公司,發票開具日期是2010年的,該費用是未及時報賬,為2010年被分立公司的費用,以上處理是否妥當? 2、此地方教育費附加是由于公司2010年未及時收到有關政策,2011年補提并補繳的,以上處理是否妥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被分立公司的發生費用不能在你公司入賬,也不能在你公司扣除,應當在該公司入賬扣除。
2、不清楚具體情況,個人認為,應當在實際發生年度扣除。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稅款的征收權在你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有關具體辦稅事宜,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