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好!
A公司以其分公司B的資產投資成立一家新公司C,新成立的C公司現以評估后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入賬,但分公司B的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未進行評估,現是否開具增值稅發票,該批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以普通發票購進,請問如果開票是否以購入價開票,稅率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如果C公司需要抵扣,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否則,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開票價格按投資協議確定的價格。
3、稅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