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生產型出口企業退稅和外貿型出口企業退稅那一種退稅類型對企業有利些(我們企業原來是生產型出口企業,后來搬遷至異地生產,由原地出口,改生產型出口為外貿型出口)?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兩者的核算方法不同,個人認為還是生產型。
1、“免、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目前,外(工)貿企業、部分特定退稅企業實行此辦法。
應退稅額 = 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或 = 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2、“免、抵、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實行退稅。目前,生產企業實行此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