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生產護膚護發類,清潔類產品,如潔面乳,霜,水,根據財稅《2006》33號,取消有關這類產品的消費稅。組成套裝的化妝品由征稅化妝品和不征稅的組成,要一起計稅,但如果只是由護膚護發類,清潔類化妝品組成的套裝是否繳納消費稅?不征稅,在開票時是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是否不要開具套裝這類名稱?請專家比較明確籠統答復,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征稅的化妝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的通知
國稅發〔1993〕153號
三、化妝品
化妝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飾美化人體表面的用品。化妝品品種較多,所用原料各異,按其類別劃分,可分為美容和芳香兩類。美容類有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藍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妝品等;芳香類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唇筆、藍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妝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體芳香類化妝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飾面頰的化妝品。按其形態有粉狀、塊狀和液狀。高級香粉盒內附有的彩色絲絨粉撲,花色香粉粉盒內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撲,均應按“香粉”征稅。
(三)口紅又稱唇膏,是涂飾于嘴唇的化妝品�?诩t的顏色一般以紅色為主,也有白色的(俗稱口白),還有一種變色口紅,是用曙紅酸等染料調制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飾保護指甲的一種有色或無色的油性液態化妝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頰皮膚上的化妝品。有粉質塊狀胭脂、透明狀胭脂膏及乳化狀胭脂膏等。
(六)眉筆是修飾眉毛用的化妝品。有鉛筆式和推管式兩種。
(七)唇筆是修飾嘴唇用的化妝品。
(八)藍眼油是涂抹于眼窩周圍和眼皮的化妝品。它是以油脂、蠟和顏料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藍色、綠色、棕色等等,因藍色使用最為普遍,故俗稱“藍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應按照藍眼油征稅。
(九)眼睫毛商品名稱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飾眼睫毛的化妝品。其產品形態有固體塊狀、乳化狀。顏色以黑色及棕色為主。
(十)成套化妝品是指由各種用途的化妝品配套盒裝而成的系列產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屬或塑料盒包裝,盒內常備有鏡子、梳子等化妝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點。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發膠和頭發漂白劑等,不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33號)
三、關于取消稅目
取消護膚護發品稅目,將原屬于護膚護發品征稅范圍的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列入化妝品稅目。
附件:消費稅新增和調整稅目征收范圍注釋
八、化妝品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各類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和成套化妝品。
美容、修飾類化妝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唇筆、藍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妝品。
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裝油、油彩、不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征收范圍另行制定。
2、取消征稅的護膚護發品為國稅發〔1993〕153號文中明列的護膚護發品。其中(十)其他各種護膚護發品應理解為高檔護膚類。
3、由不征稅護膚護發品組成的套裝也不應該征收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