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生產出口型外商(臺)投資企業可否出租自有寫字樓?
請教:
公司購置幾間寫字樓自用,現有兩件剩余,想出租。公司現有的營業范圍有“---自有廠房出租---”
可否出租,是否超范圍?
若超范圍,我司可否申請增加經營范圍?“---自有辦公樓(寫字樓)出租--"
如按以上變更經營范圍,是否影響我司現有的 產品出口權限以及出口退稅資格。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自有產權的寫字樓可以出租。是否超范圍經營屬于工商管理范疇。
2、出租寫字樓不會影響生產企業進出口資質和申請退稅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