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1、支付給農民的征一補償費(含青苗補償)是否征營業稅和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國稅函[2008]277號: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補償款,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