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局報廢2輛汽車,在單位開17%發票到報廢公司取現金,這筆發票要出主營業務收入嗎?我單位收到現金時,借;現金 貸:固定資產清理,開票時,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銷項稅。這樣出帳對否?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請問報廢公司是指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還是經營二手車的企業?
2、銷售舊貨(舊汽車),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5、有關適用稅率問題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6、處置收入按4%減半征收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取得處置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4%)×2%)
將固定資產清理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