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教下面問題:銀行每年給企業做個授信額度,那么授信合同是否應按總額度粘印花稅?如果沒有合同,每次在額度內辦理銀行貸款或承兌匯票時是否需要在票據上粘印花稅?如果交稅率應該按借款合同的稅率吧?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個人認為,授信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每次在額度內辦理銀行貸款時再按實際借款金額貼花,稅率應該按借款合同的稅率。
參照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25號:4.有些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在簽訂時不能計算金額的,如何貼花?
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