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目前地震之后的青海玉樹地區是否餐飲業均不提供發票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對青海玉樹地區也不另外。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章 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