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從事規劃咨詢業務的公司,在外地設立了一些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想咨詢一下分公司是否可以開發票做收入,如何能使得所得稅在總公司統一繳納。如果要統一繳納必須分公司為非獨立核算,那么如何定義非獨立核算,賬務上如何操作。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能自行開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21號:二級分支機構是指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財務上由總機構對其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