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公司是選礦業,現在是籌建期,各項費用應如何列支及攤銷呢?會計科目應怎樣做呢?還有對外出租車輛的收入能否直接抵減費用呢?如不能要交營業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9號
七、企業籌辦期間不計算為虧損年度問題?
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98號
九、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由于你公司有出租車輛的收入,費用作為籌辦費用,不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是否不妥?個人認為在有收入的情況下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較妥。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出租車輛的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稅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