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為職工每年發生的效游費用,平時過節發放的禮物,均有取得發票的情況下,如何入賬,是否入福利費用?是否涉及個人所得稅?另外,職工福利費開支范圍有哪些?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三、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形磳嵭蟹蛛x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ǘ槁毠ばl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ㄈ┌凑掌渌幎òl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四、關于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原稅法規定按規定標準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可以在稅前扣除,如發生的旅游休假費用,企業作為一項職工福利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是可行的。但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
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并對職工福利費支出范圍給予了明確,旅游休假費用顯然不在職工福利費支出范圍內。以主管稅務機關解釋為準
2、個人所得稅的處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免費旅游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近來,部分地區財稅部門來函反映,一些企業和單位通過組織免費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形式獎勵營銷業績突出人員的現象比較普遍,要求國家對此類獎勵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予以進一步明確。經研究,現就企業和單位以免費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形式提供個人營銷業績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明確如下:
按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上述規定自文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