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生產型外資企業,有進出口經營權.請問我公司出口貿易類的物資(外購后直接銷售的)是否可以享有出口退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如屬于列名的生產企業的,可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列名生產企業出口外購產品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4]125號:
一、列名生產企業(見附件)在外購產品出口并按規定在財務上作銷售后,在規定的申報期內,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號)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增列名生產企業外購產品出口退稅的通知,國稅函[2005]356號:
一、同意你�。ㄊ校┏隹诘耐赓彯a品,按照財稅〔2004〕125號文件的規定,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二、列名試點的生產企業,需將自產出口貨物與外購出口貨物分別做賬,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時,對外購產品要單獨申報。
三、列名試點的生產企業從農業生產者直接收購的農副產品未經加工出口的,不予退稅。
四、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日期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