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依據[2001]113號”批發和零售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的規定國內銷售是免征增值稅,那么出口是不是也免征增值稅呢?依據又是什么呢?如果是免征為什么出口申報系統和進出口稅則又列明增值稅稅率為13%呢?如果不免征依據又是什么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出口也是免稅的。進出口稅則列明增值稅稅率為13%是指下面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關于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農機的范圍包括: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準備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收獲機械(包括糧谷、棉花、薯類、甜菜、甘蔗、茶葉、油菜等收獲機),場上作業機械(包括各種脫粒機、清選機、糧谷干燥機、種子精選機),排灌機械(包括噴灌機、半機械化提水機具、打井機),農副產品加工機械(包括茶葉機械、剝殼機械、棉花加工機械、食用菌機械、小型糧谷機械),農業運輸機械(包括人力車、畜力車和拖拉機掛車),畜牧業機械(包括草原建設機械、牧業收獲機械、飼料加工機械、畜產品采集機械),漁業機械(包括捕撈機械、增氧機、餌料機),林業機械(包括清理機械、育林機械、樹苗栽植機械),小農具。
以下產品不屬于征免范圍:農機零部件、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農用汽車、機動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