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是外商投資企業,老板是新加坡人,新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請問:1、老板每月的工資薪金5萬元,如何計算繳納其個人所得稅?2、老板在年末企業所得稅后取得紅利還是否繳納個稅?(以前是暫免的)3、老板年末一次取得董事費40萬元,如何計算繳納其個人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扣除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免稅規定已經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號廢止。
3、應本人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稅款的征收權在你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有關具體辦稅事宜,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