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生產汽車配件的公司,現在在自有土地上建廠房,出租給我司的供應商,由于資金緊張,故向準備入駐的供應商預收5年的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以后在每年的租金開票時沖減預收款.請問我預收的這5年租金以履約保證金的形式體現在帳,什么時候納稅申報,我不想收到預收款就交營業稅,請問以何總形式體現?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納稅籌劃按協議不作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2號)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