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煤礦開采造成的塌陷耕地如何繳納耕地占用稅?
減產的耕地與絕產的耕地都要繳納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發文字號: 國務院令【2007】第511號
第四條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
第八條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稅:
(一)軍事設施占用耕地;
(二)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耕地。
第九條 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