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向B公司轉讓C公司30%的股份,轉讓價款600萬元,雙方約定,如下一年度C公司銷售收入達4000萬元,則B公司再補償給A公司200萬元。請問專家,A公司本年度應確認的股份轉讓收入是600萬元還是800萬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確認600萬,200萬在附注中披露就可以了
《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準則》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或有事項有關的下列信息:
(三)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