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中秋節送給相關部門的月餅和發給本單位職工的月餅要不要交個稅,如要,怎么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相關部門人員:據國稅函[2000]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文件規定: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住來及其它活動中,為其它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
本單位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職工取得的過節物資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