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一家中外合資企業,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房產建筑物均為投資者投入,其中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帳,并按合資年限攤銷,目前所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是按面積征收,房產稅按房產原值80%按季申報。最近地稅檢查說土地使用權要并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請問是否需要繳納?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權要并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財稅〔2010〕121號:三、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