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我們是一家煤礦企業,我們有自己的餐廳,沒有對外承包,但是有招待外部客人的包間,有用餐標準,每月底,我們有招待外部客人的總單據,稅務局認為,你有營業額,應該交營業稅,可是,我是職工內部食堂,不屬于餐飲業。應該交營業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你們招待外部的客人,請問是你們公司的客戶嗎?你們向客人收費了沒有?如果是你們的客戶且沒有收費,不存在交營業稅的問題,如果是收費的有償服務則需交營業稅。
營業稅條例細則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