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開具住宿發票時是填寫公司名稱還是員工個人名字,有沒有相關文件規定?如果開具的是個人名字,是否需扣繳個稅,報銷的費用是否需所得稅納稅調整,有何政策依據?如果必須開具公司名稱,若有些高鐵、動車等實名制,此類車票是否不能報銷?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目前飛機動車等必須是個人名字的憑證可以報銷。住宿費沒有規定必須是個人名字,因此應該取得公司抬頭的發票。如果開具的是個人名字的住宿費,需扣繳個稅,報銷的費用需所得稅納稅調整。公司取得的合法票據原則上必須業務真實抬頭和內容等符合發票管理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