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8月份和9月份的工資怎么算個稅呀,8月份的工資在9月10號開的,可以按新的稅率交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如果公司實行下發工資制(即次月發放上月工資),9月份發放8月份的工資,按3500元起征個人所得稅。
2、注意:在一個月內發放的工資為一個月的工資。因為工資薪金所得是按月計算的。即9月份發放的工資無論是7月工資還是8月份工資,都作為9月份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9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減除費用為三千五百元。9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與次月征期內申報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執行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6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以下簡稱稅法)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稅法修改的相應條款,現就貫徹執行的有關具體問題公告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的適用問題
�。ㄒ唬┘{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見附件一),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