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
1.公司低壓電纜更換款如何科目為好?(金額為:60萬元)
2.休息室改造項目款是計入固定資產科目還是可直接計入制造費用科目(金額為:35萬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請結合以下政策分析如何劃分:
1、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固定資產價值(計稅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
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2、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六十三 號)規定:
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作為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34號
四、關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改擴建的稅務處理問題?
企業對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于推倒重置的,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后的凈值,應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并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如屬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該固定資產的改擴建支出,并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并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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