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財稅(2006)33號文件規定從4月1日起對實木復合地板征消費稅,請問老師:該文件的正式的征收范圍包括外銷嗎?
1993年國務院135號令11條規定: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但具體免征辦法由稅務總局制定,那么出口實木復合地板是否也免征消費稅呢?有沒有具體的免征辦法.(我是吉林省琿春興業地板有限責任公司學員)
懇請老師給予答復為盼
熊勇 專家解答如下:專家答疑—除國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消費稅應稅產品外,其他消費產品仍執行出口免稅政策。
類似這樣不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稅收政策的直接適用問題,我們建議您同時直接咨詢主管局,工作流程會更加順暢。按照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稅收管理員有義務解答管戶的政策咨詢。如有稅企異議再與俱樂部專家溝通。
熊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