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們單位將一個企業全部買過來,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付款4000萬,賣方開了收據,他們說沒有發票這樣對嗎?買賣雙方涉及哪些稅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否則征收增值稅,需開具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執行。此前未作處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58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直播衛星有限公司轉讓全部產權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350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否則按出售不動產繳納:
1)、營業稅: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4)、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所載金額0.5‰計稅貼花。
5)、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 30%-6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2】第165號
海南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海南省金城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轉讓富島化工有限公司全部產權是否征收營業稅問題的請示》(瓊地稅發[2002]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3、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59號
(四)資產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受讓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轉讓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受讓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一般性稅務處理:
(三)企業股權收購、資產收購重組交易,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被收購方應確認股權、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3.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特殊性稅務處理:
(三)資產收購,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于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且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
1.轉讓企業取得受讓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受讓企業取得轉讓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