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請問:我單位是有設計資質的企業,與甲方簽定了設計合同,但在設計過程中將一部分設計任務與另一家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簽訂了設計分包合同。甲方付給我單位的設計費,是由我單位開具的全額設計發票。分包出去的設計任務,分包單位又開了發票給我單位,我單位直接付款給分包單位。請問,我單位是否可以從分包設計費里抵扣此部分的營業稅?
如果不行,根據國稅函[2006]1245號文件精神,勘察設計是可以抵扣的,請問如何劃分一般設計項目和勘察設計項目,在實際業務過程中,設計項目都要進行實地勘察,否則無法完成具體的設計項目,在實際業務中我們如何把握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環節,勘察設計的好壞不僅影響建設工程的投資效益和質量安全,其技術水平和指導思想對城市建設的發展也會產生重大影響。
勘察分可行性研究,初勘,定測和補充定測4個部分。每個勘察階段都有他的目的,先確定建筑的可行性,然后對地質水文情況做一個大致勘察,最后詳勘需要弄清楚每一個地層巖土情況,需要做原位實驗,土工實驗,確定地基承載力,進而采取合適的基礎形式和施工方法。 勘察設計在工程建設中起到龍頭作用,作為提高工程項目投資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最重要因素,城市建設勘察設計又是為所屬地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撐的具有地緣特征的開放性的動態系統,融入城市建設活動和社會之中,依托建設活動和社會的發展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