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公司為能源勘探開發企業,勘探區位于山西沁水縣,請問我公司占用的隸屬建制鎮所轄的村民土地也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財政部另行規定的有關能源設施用地僅包括(1989)國稅地字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國家稅務局關于電力行業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
(1989)國稅地字第13號
2、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