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單位是以銷售天然氣為主的,年底打算給客戶贈送一定氣量,怎么開票可以免征這部分贈送氣量的增值稅?怎么更合法合理?是從單價上折扣比較好還是直接從量上折扣?需要到稅務局辦理什么手續嗎?有沒有相關文件?據說必須把折扣體現在一張發票上才可以,具體是怎么處理的?相關文件怎么批示?請給予解答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3)154號文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應該是單價折扣,稅務手續一般沒有要求,建議和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