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是一肥料生產企業,屬于免增值稅行業,現我公司想做一個叫“鉀的磷酸鹽”的產品出口貿易,根據海關稅目中這個產品沒有退稅,增值稅率為17%,但是我公司出口這個產品能不能享受免稅?具體政策是怎么定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我國的出口貨物稅收政策分為三種形式:
1)、出口免稅并退稅;
2)、出口免稅不退稅;
3)、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
出口免稅指免出口銷售環節的增值稅,退稅指退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按出口退稅率)。不退稅指出口的貨物在前一道環節是免稅的,出口時該貨物的價格不身不含稅,也無須退稅。
2、有關免征增值稅的鉀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1]113號
一、下列貨物免征增值稅:
4.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
十三、化肥
化肥是指經化學和機械加工制成的各種化學肥料。
化肥的范圍包括:
(三)鉀肥。主要品種有硫酸鉀、氯化鉀等。
(四)復合肥料。是用化學方法合成或混配制成含有氮、磷、鉀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營養元素的肥料。含有兩種的稱二元復合肥,含有三種的稱三元復合肥料,也有含三種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復合肥料。主要產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銨、磷酸二氫鉀肥、鈣鎂磷鉀肥、磷酸一銨、磷粉二銨、氮磷鉀復合肥等。
(五)微量元素肥。是指含有一種或多種植物生長所必需的,但需要量又極少的營養元素的肥料,如硼肥、錳肥、鋅肥、銅肥、鉬肥等。
(六)其他肥。是指上述列舉以外的其他化學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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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回復 | 對生產企業,外購的產品符合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稅。否則需有外貿出口資質。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產品視同自產產品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2]1170號)
一、生產企業出口外購的產品,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視同自產貨物辦理退稅。
(一)與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或外商提供給本企業使用的商標;
(三)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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