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公司今年是享受外商投資“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的最后一年,今年我公司在南京新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對于分公司的虧損能抵減總公司的利潤后按照總公司的稅率繳納所得稅嗎?
2.對于明年,總公司享受西部大開發15%的所得稅率,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稅是預繳,是按照總公司的稅率還是分公司的稅率?最后年終匯算所得稅的時候該怎么進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分公司的虧損可以抵減總公司的利潤后按照總公司的稅率繳納所得稅。
2.分公司的所得稅按照分公司的稅率預交。最后年終匯算所得稅的時候再按總公司的稅率匯算,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