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汽車零件行業,今年九月份開始試生產,有耗用材料,從九月份到12月份都有小批生產,九月生產的產品中有一小部份產品送樣到客戶那兒并開具發票,其余的產品是試生產的產品是不能銷售的,能否全部記入產品銷售成本,還是要做產品報廢。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不能銷售的直接計入在建工程。